靈魂的樞紐,猶如馬車的車輪,

人生就像車輪上的輻條;

每當我們死亡之時,生命就退回到輪轂上,

每當我們重生之時,人生的輻條再次延伸;

車輪不斷地在泥濘中滾動,那不斷形成軌跡……

這就是我們對塵世間 (時間) 的感知

埃裏克·梅杜斯

活著究竟為了什麼?它真正的意義何在?古往今來,無數的哲學達人、思想家、詩人、文人、墨客們對此話題趨之若鶩,曆久不衰。

雖然看過、讀過不少撥動筆者心弦的電影、詩歌和小說。如果能讓筆者脫口而出的名句,可能就是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 了。其實,筆者並不記得詩人的名字。經過查閱,筆者瞭解到,這首詩是出自於匈牙利詩人裴多菲·山陀爾之手。

若為自由故

詩人裴多菲於1823年1月1日,出生在奧地利帝國統治下的多瑙河畔、阿伏德平原上的一個匈牙利小城,父親是一名貧苦的斯拉夫族屠戶,母親是馬紮爾族的一名農奴。他的家庭處在社會最底層。 1849年7月31日,詩人裴多菲是在瑟克什堡與沙俄軍隊大血戰中犧牲的,年僅26歲。裴多菲雖然年輕,然而他用生命譜寫出來的詩篇,卻在百多年來仍然在全世界廣為傳誦。不是因為它的詩詞有多優美,而是它的簡潔,直擊人生意義的重點。關鍵詞是: “生命、愛情、自由”  – 是人們窮其一生的追求!為了自由,勇士們願意以生命和愛情 -這世界上最珍貴的兩樣東西來換取。自由的代價如此之高,只有懂得 “自由” 含義的人們都會不由自主地產生出強烈的共鳴。

自由與平等是上蒼給予的。然而,第三密度星球上,自由必須是通過爭取才能得到。爭取自由的途徑有多種。我們絕大部分人,本能 (意識) 地選擇了通過流血犧牲、轟轟烈烈的戰鬥方式去反抗奴役和強權;殊不知,我們還有其它更佳的選項,比如說,成為彩虹戰士。彩虹戰士的戰鬥不是靠武力,而是 “(精神) 意識” 的力量。七彩的能量就是我們的武器。敵人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

假如,我們都能成為彩虹戰士的話,也許,我們不會犧牲那麼多可貴的生命;也許, 我們的星球現在已經成為阿爾法地球了。然而,現實歸現實。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裏,人們對自由有多少渴望,就存在著不少於等量控制的欲望;對愛情有多少的追求,就有多少對愛的恐慌;有多少人對生命充滿熱愛,就有同樣多的生命因此而凋謝……這是 “極性” 創造的奧妙之處,也是 “罩紗” 的謎團!還沒有閱讀過筆者拙文 “極性-最神秘的創造!”、”天使與魔鬼的真相” 和 “罩紗 -乃塵世間最大的謎團!” 的讀者,請點擊去瞭解更多。也許,您會對這個世界、乃至宇宙多一分瞭解。

以下,筆者將與讀者們分享 “活著的真正意義” ;它與 “彩虹戰士” 的關系;還有,為什麼我們要成為彩虹戰士?蘇格拉底之死,對 “活著的真正意義” 有著重要的啟示。以下內容乃筆者從網上和曆史書籍上收集得來,並與自己的律師好友們詳細談過後的一些看法:

蘇格拉底之死的啟示?

眾所周知,蘇格拉底 (Socrates, 公元前469年—399年),古希臘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公民陪審員。蘇格拉底和他的學生柏拉圖,以及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並稱為 “古希臘三賢”,被後人廣泛地認為是西方哲學的奠基者。然而,為什麼當時作為民主典範的雅典城邦會判處蘇格拉底死刑?它說明了什麼?

於公元前399年,時年70歲的蘇格拉底被人控告有罪。最終,雅典法庭給蘇格拉底定下了兩大罪名:1) 對萬神殿的不敬 (不承認聖殿之神); 2) 對雅典青年的腐敗 (通過與他們交流來介紹新神)

最終他被判死刑。蘇格拉底可以選擇流放出雅典,但他選擇按照命令喝毒而死。

當時的雅典沒有上訴機制,500人議會作出的判決就是終審判決。議會不僅僅是一個司法機構,它還是一個立法機構,它是以全體公民的名義來進行審判的,機構本身就擁有最高的權威,議會的決定就是雅典所謂公意的體現。

在初審的過程中,蘇格拉底申辯,自己一生都在從事哲學,追求知識、美德和靈魂的完善;申辯並不是讓自己免受懲罰,而是為了避免 “法庭” 誤判;從而給 這些 “法官們” 帶來傷害。同時,也給雅典城邦和其法律本身帶來傷害。蘇格拉底說道:”法官並不是坐在那裏把公正當作一種恩惠來發放,而是要決定公正所在,你們曾經發誓不按個人好惡來定案,而是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在初審申辯結束後,500人的議會進行了投票表決的結果,是以281票對220票判決蘇格拉底有罪。蘇格拉底本可以利用交納罰款或流放出雅典來代替死刑。但蘇格拉底沒有這樣做。接下來,他繼續申辯:“我從來沒有過過普通人的平靜生活。我不關心大多數人所關心的事,掙錢、有一個舒適的家、擔任文武高官以及參與其他各種活動……一個窮人成為公眾的恩人,把時間花在對你們進行道德訓誡上,怎樣對待他才是恰當的?只能由國家出錢養他,此外沒有更恰當的辦法……”

蘇格拉底發言完,500人議會再次就量刑問題進行表決,表決結果是蘇格拉底被判處死刑。

無限權威的本質

問題是,為什麼當時被認為最具有民主典範的雅典城邦會判處蘇格拉底死刑呢?究竟是民主的基礎出錯 (比如,是挑選制度有問題)?是法律的制約不完善?還是集體意識普遍低下的問題呢?

我的律師友人以現在的法律觀念,給出以下要點:

  1. 政府只是名義上的民主 [當時的政治背景:斯巴達 (Spártā) 擊敗了雅典,修改了其民主法律,轉變為由斯巴達控制的寡頭政治 (Oligarchy)];
  2. 掌權者任命了一個由 500 人組成的委員會 (其政治親和力值得質疑);
  3. 法律從未寫下 “冒犯” 可以以死刑來判罰 (以大多數通過表決, 顯示騎牆立場人數較少);
  4. 該案至多是違反道德而非犯罪 (比如說,所有雅典人都應該尊敬國家神殿的神靈*);
  5. 這是一場政治訴訟,如果不是宗教訴訟的話;
  6. 現代法律觀念是陪審員不能作判刑決定的;
  7. 蘇格拉底選擇以死來拒絕審判;
  8. 現代尚存的集權統治與公元前 399 年的雅典城邦會相比 -似曾相識?

在托克維爾*看來,蘇格拉底之死,表現了一種不受法律制約的無限權威 -它永遠是一個 “壞而危險的東西”,只有上帝的智慧和公正才能享有無限權威而不致造成危險人世間沒有一個權威有資格去行使無限權威。無論是以國王的名義還是以人民的名義,以民主政府的名義還是以貴族政府的名義,只要它行使的是無限權威,那麼這就是給暴政播下了種子。

特別是,當無限權威是以人民的名義、以公意的名義來對少數人施加強迫時,少數人幾乎無法抵擋它們。面對全體人民的絕對意志,少數人唯有服從。雅典城邦正是以多數人的名義,判處蘇格拉底死刑的。雅典的民主制使後人明白:不受制約的民主無異於多數人的暴政

蘇格拉底的死告訴我們,即使是多數人的民主,即使是公意的統治,也有必要接受法律的約束,我們應該根據法律來統治而不是根據意志來統治,我們應該接受的是法律的審判而非意志的審判。躺在人民意志旁邊的是靜悄悄的法律和傳統。正如阿克頓勳爵*在反思蘇格拉底之死時所言的:“全體人民的統治,即人數最多、勢力最大的階層的統治,有著和純粹的君主制一樣邪惡的本性,因而基於近乎相同的理由,需要自我制約的保障制度,並且應當實行永久的法治,以防止輿論專橫的革命”。

我知道,我一無所知

在筆者看來,蘇格拉底之死,不是簡單的是民主的基礎出錯 (比如,是挑選制度有問題)、或只是法律的制約不完善。筆者認為,人類必須通過這樣的經曆才能夠有機會覺醒,而蘇格拉底的靈魂選擇了以這樣的方式來警醒世人。筆者理解蘇格拉的名言:”我知道,我一無所知” – 除了謙遜外,其自嘲的弦外之音是提醒世人 – 我們對自己、對世界、乃至對宇宙一無所知

筆者查閱了不少資料,試圖找出在什麼情形底下,蘇格拉底說出以下兩句經典語句:

  1. 認識自己的無知就是最大的智慧 (To know one’s ignorance is the greatest wisdom)。
  2. 我知道,我一無所知 (I know that I know nothing)。

所查到的是:”蘇格拉底相信神諭,但也完全相信自己一無所知,據說他得出的結論是,沒有人知道任何事情,他比其他人更聰明,因為他是唯一承認自己無知的人 (Socrates, believing the oracle but also completely convinced that he knew nothing, was said to have concluded that nobody knew anything, and that he was only wiser than others because he was the only person who recognized his own ignorance)”。

據說,蘇格拉底的一個朋友凱勒豐曾到德爾菲神廟去問神,有誰比蘇格拉底更有智慧,傳神女祭司回答說沒有。蘇格拉底感到非常困惑,因為他認為自己並沒有智慧,於是他就遍訪許多著名的政治家、詩人和工匠,試圖發現他們比自己更有智慧。然而結果卻令人失望,這些人 “對自己一無所知”。蘇格拉底因此明白神為什麼說他是最智慧的,因為只有他 “自知其無知”。由此進一步推論,真正的智慧只有神才配享,而人充其量不過是愛智慧而已

蘇格拉底的話並非謙虛而已。他的本領不在知識的多少,而在他的引導別人獲知的手段。他善於提問,使人發現自己的無知,然後開始真正的獲知,獲知的前提是知道自己無知的地方。讓 “自以為是” 的人汗顏。

人類的無知,造成無數類似蘇格拉底之死的案例。眾所周知,耶穌基督之死是宗教迫害;而蘇格拉底之死,更像是以政治之名,行宗教迫害之實。前者是 “無所不知” 的耶穌基督,死的無比悲壯;後者則是 “一無所知” 的蘇格拉底,死的非常優雅。只要與 “權威” 的觀念相左,無論如何都不能逃過 “權威” 賜死的結果!

不論是耶穌基督,還是蘇格拉底之死,表面上是法律的制度不完善,歸究其原因,是人們普遍的集體意識低下所導致;筆者認為,無論法律制度多麼完善,只要有縫隙,它就會被利用。蒼蠅永遠不會放過有縫的雞蛋。”無限權威” 不但是人類古代社會的噩夢, 它也是現代文明的絆腳石。哪怕法律制度有多麼地嚴明, 如果 “權威” 不加以限制,變成 “無限權威” 的話,“蘇格拉底之死” 將會以不同的方式繼續再現。因為,善惡永遠對立,惡欺善,亙古不變。除非 “善” 能夠變得更強大。

在現實中,政治與宗教迫害、蘇格拉底之死等現象,在兩千多年後、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不乏存在於一些國家之中,在集權社會裏尤甚。但我們同時也看到,在這個世界上不乏存在有勇氣、願為自由而犧牲的鬥士不斷湧現……

在筆者眼裏,蘇格拉底不單是自稱的 “精神上的助產士”、一位神的僕人;  他更是一位偉大的先知、一位不折不扣的彩虹戰士。筆者希望有更多如蘇格拉底的有識之士湧現,以 “真知灼見” 的 “善” 與 “無知” 的 “惡” 作鬥爭。如果有機會的話,筆者一定會在 “訪談系列” 的節目中, 拜訪這位讓世人尊敬和仰慕的先賢。

筆者對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的自由鬥士匈牙利詩人裴多菲有無限的崇敬;相對而言,筆者更加推崇 “我只知道,我一無所知” 的蘇格拉底。因為,認識自己無知就是天地間最大的智慧!假如,我們所有的人都能夠真正地認識到這一點,人們再也無須通過流血犧牲去換取自由,無須成為拋頭顱,灑熱血的勇士,而是彩虹戰士。我們已經幸福地生活在阿爾法地球上。

親愛的讀者,蘇格拉底被判死刑,它對您有何啟示?

永遠存在的神性與魔性:“啄序與自我” 意識

魔性與神性乃極性意識,同時存在於我們人類的意識之中。無論我們的制度,包括法制有多嚴密,只要有機會,魔性就會擴張。人類的魔性都是從第二密度 “自我意識” – “啄序” 延續到第三密度,就演化為占有欲。當一個人在社會上擁有了金錢和/或地位,占有欲又會演變為控制欲。占有欲和控制欲乃 “啄序” 意識的演化。沿著同樣的思路,您不難發現:人類從古代的君主、王權,到現代的精英、權威主導的社會,它們無不是 “啄序” 的延續。不同的只是隨著人們智力的提高、科技的進步,社會上的等級制度換了不同的升級 (Upgraded) 版本而已。因為社會與科學的發展,權貴們和所謂的精英階層的占有欲和控制欲並無改觀;反而有增無減。不同的只是與時俱進了、手法比以前更高明罷了。還沒有閱讀過筆者拙文 “天使與魔鬼的真相” 的讀者,請點擊去瞭解更多……>

三維角度以外的視角去看待地球,我們所有的人是一個族群,是一個集體意識。它既不以種族劃分;也不以國家區別。所有人在 “遺忘的罩紗” 之內只有 “振動頻率“、”脈輪” 顏色的分別;並沒有膚色的區分。

三維以外的視角看待魔性

筆者從形而上的觀念來看,世間本質就是:二元世界,是一個神性與魔性同時存在的現實世界 -亙古不變。此乃第三密度的設計奧秘所在,目的就是讓人類從被壓迫、被控制的環境底下,能夠從反壓迫、反控制的過程中覺察覺醒最終,達成覺悟。因此,人們爭取自由的行為,會一直延續到第三密度結束為止。未能畢業的人們 (以複讀生的身份), 也會被轉移到另一個第三密度星球直到畢業為止 –這就是生命的實相瞭解更多……>

托克維爾*(1805—1859) 與阿克頓勳爵*(1834—1902) 的觀點,直擊了人類集體意識的死穴 – 這就是人們忽略了不受法律制約的無限權威的危險性。而這種忽略一直還在延續著。蘇格拉底之死並沒有改變人類這種放任狀態,諸如 “蘇格拉底之死的現象” 仍然普遍地存在各個社會中,只是在專制的國家裏更為甚之。如果西方國家以現有的法制成就,不恥東方社會的落後的話,那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無限權威” 的魔性,不只是存在於相對專制的社會裏;它也普遍地存在於 (包括西方社會在內的) 每一個人的意識裏。它是從第二密度的 “啄序 (Pecking Order)” -這優勝劣敗的觀念,延伸至第三密度的等級制度。

等級觀念是群體動物本性之一的客觀事實。低等動物界的表現更為突出。啄序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從低等動物界一直延續到人類社會,並且伴隨著人類進化而演化從古代的君主、王權;到現代的精英、權威主導的社會,等級觀念並無真正的改變;有所改進的只是在競爭遊戲的規則上。比如說,權威更多地從世襲的方式,改進為由競爭或角逐的方式產生出來;並以層級形式從上向下劃分,從而形成現代的 “啄序”。現代的資本家與權貴資本家的產生不正是上述典範。

結果,各行各業中就自然而然地衍生出各種形式的競爭。這些競爭包括但不限於:政治上的角逐、商業上的競爭、體育競賽,甚至在娛樂節目上……等等。還沒有閱讀過筆者拙文 “天使與魔鬼的真相” 關於 “從啄序起到占有欲和控制欲” 和 “啄序形成等級觀念” 部分的讀者,請點擊去瞭解更多……>

魔性存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裏,是藏在我們意識之根的 自我 (Ego) 意識真正的敵人與魔鬼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在任何的社會裏所發生的一切,皆因共業的結果 -即我們的個人意識匯聚到集體意識之後、再由業力平衡機制產生出來的 “功課” 讓人們去體驗、去學習。測驗或考試一個人的功課是以 “閉卷” 形式進行 -這就是 “遺忘的罩紗“。您可以把所有痛苦的經曆,理解為催化劑。當一個催化劑沒能達到如期的效果,另一個催化劑就會產生……還沒有閱讀過筆者拙文 “靈魂契約與業力法則” 和 “罩紗 -乃塵世間最大的謎團!” 的讀者,值得去瞭解更多……>

在筆者眼中,通過體驗現實的生活的細節去瞭解 “生命實相” 的過程, 就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彩虹戰士的來由

彩虹戰士 (Rainbow Warrior) 的稱謂,最早出自於瑪雅預言中 “彩虹戰士” 的傳說、霍比預言石解讀。故事的內容大致是這樣: “……當地球被破壞,動物開始死亡,一個新的部族會誕生到這個地球上,他們來自許多不同的顏色、階級、信仰,他們會借著各種行動讓地球再一次地綠化,他們是彩虹戰士。那些追求精神造詣的人們成了彩虹戰士,他們肩負起了教育他人的重任,雖然大災難在所難免,這些充滿靈性的人們還是希望通過他們的努力,使災難會因此而減少,即使無法改變已經發生的一切,至少可以減輕它們的後果……”。

所謂的彩虹戰士,其實就是宇宙流浪者星種靛藍童光之工作者的統稱或不同稱謂。因為,筆者在多年前就收到同樣的召喚, 大意是: “來自所有民族、所有文化、所有地區和所有國家的彩虹戰士,走向世界各地,撒播光芒,四處傳播人類應與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和睦相處的觀念“。

彩虹戰士的戰鬥不是靠武力,而是意識的力量。七彩的 (宇宙與自身脈輪) 能量就是我們的武器。敵人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黑暗勢力永遠存在。這些勢力非常強大、並且異常頑固,直接對抗不是最佳選項。所謂的黑暗勢力就是魔性,是我們自己的魔性所形成的集體意識。魔性只能通過每一個人提高意識、包容和寬恕他人;相互影響,相互提高 (意識),才能改變、並達致融合。這就是將要來臨的第五個宇宙元的主要觀念。

最高的智慧就在平凡中:慈愛、感恩、寬恕、尊重、容忍、分享;既簡單又有效。智慧都已經編入每一個人的精神基因密碼中。許多偉大的導師由始至終都這麼說:”尋找你的心,就一定會找到你的道與路“。

真理雖無價、雖免費同時也是最難獲取的! – 如果我們不追尋、不探索,如果我們仍然是一無所知,換取自由的代價將是鮮血、愛情與生命。難道,這是活著的唯一意義嗎?

天災人禍、末日、救世主?

如果讀者有留意的話,地球的末日救世主的到來,是乎是近年來經常被提起,並且重複次數最多的話題之一。

從佛法、聖經啟示錄、到古老的東方傳說;從瑪雅預言、霍比族預言石,到 “一的法則“;從古代先知,到現代的預言家們,它們都不約而同地指出:舊的文明馬上就要結束;一個新文明即將誕生。筆者更相信,地球第三個經驗周期已經完結,我們共同的地球,正處在自身的密度轉換之中、第五個宇宙元即將誕生的啟示。瞭解更多……>

讀者們,如果您認為這些都是無稽之談的話,您一定會錯過地球,這個每二萬五千年才經曆一次的大更迭時代,這個大時代即將來臨。筆者稱之為:第四密度 (第五宇宙元) 的阿爾法地球。

與傳言不同的是,救世主或彌勒佛都不會以人們以為的方式降臨人間;拯救世人更不會只依賴一位東方聖人。沒有閱讀過筆者拙文 “彌勒佛和彌賽亞在末劫中救贖世人?” 的讀者,請點擊去瞭解更多……>

人生的目的 vs 生命意義

筆者認爲,人生目的各有不同。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裏,其目標亦會有所改變。實現人生目的過程裏,你也許會發現生命的意義所在。生命意義可在實現人生目的過程裏自我啓迪。

尋找生命意義的前提是認識自我;瞭解自我;和回歸自我的過程。那麽,甚麼是自我? 那就看你如何定義 “自我” –是在實相中的自我,還是真相中的自我?

實相 vs 真相

筆者認爲,你看見現實時空裏的自己,就是你的實相;你能感知存在於宇宙中的自我,才是真相。換言之,實相代表你所處空間的現實;真相則適用於所有的空間,即宇宙的真實。實相有時限;真相乃永恆。

認為生命毫無意義者,大都與不瞭解自我有關。尋找生命的意義,須從認識自我、瞭解自我開始……

人生的真諦:用心活在當下,尋找生命的終極意義。真相無處不在,惟尋方獲!

讓生命的車輪在時間的泥濘中滾動……

自由無價,但它必須通過戰鬥來爭取!然而,彩虹戰士的戰鬥不是靠武力,而是 “意識” 的力量。七彩 (脈輪) 的能量就是我們的武器。魔鬼與敵人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擁有慈愛、感恩、寬恕、尊重、容忍、分享,才能成為真正的彩虹戰士。成為彩虹戰士意義非凡!

每一個人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因為,每一個人對活著的意義會有不同的理解與闡釋。活著不一定要成為彩虹戰士;然而,成為彩虹戰士乃靈魂演化的終極之路

讓生命的車輪,在時間的泥濘中滾動,並留下我們對塵世間感知的軌跡……

注釋:

*托克維爾(Alexis-Charles-Henri Clérel 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1859年4月16日) -致力於探討西方社會中民主、平等與自由之間的關系, 是法國思想家、政治學家、曆史學家、政治家、外交家,法蘭西學術院院士,法國第二共和時期的外交部長、眾議院議員。以《論美國的民主》和《舊制度與大革命》等著作聞名於世。

*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1834—1902),英國劍橋大學曆史系教授,曆史學家,英國理論政治家。19世紀英國知識界和政治生活中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廉潔名言 “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敗” 出自他寫的書《自由與權力》。

*奧林波斯十二神 -是古希臘和古羅馬宗教中最受崇拜的十二位神,他們一般分別是:眾神之王宙斯、天後赫拉、豐收女神得墨忒耳、海王波賽頓、智慧女神雅典娜、光明之神阿波羅、狩獵女神阿耳忒彌斯、愛神阿佛洛狄忒、戰爭之神阿瑞斯、火神赫菲斯托斯、神使赫耳墨斯及爐火女神赫斯提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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