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法則簡介

在此章節裏,除了有一的法則作者自我介紹外,筆者還以自己的視角看待和介紹 “一的法則”。它包括了以下內容:

  1. 一的法則及作者
  2. 作者們自我介紹
  3. 筆者眼中的作者
  4. 一的法則來由
  5. 通靈、通訊及其它
  6. 一的法則啟示
  7. 一的法則的定義
  8. 筆者眼中一的法則
  9. 一的法則中文譯本
  10. 問答篇
  11. 注釋

 

一的法則及作者

一的法則乃宇宙法則,創造的法則。一的法則地球版本作者為RA。實際上是由唐.埃爾金斯提問,RA回答,吉姆.麥卡提作記錄,通過卡拉.魯科特作為通靈管道而完成。

唐.埃爾金斯吉姆.麥卡提卡拉.魯科特三人均身為地球人;RA是從金星進化到第六密度末期的一個高度進化的社會記憶複合體裏的個體。

“一的法則”(又稱RA材料)是由 Schiffer Books 在1982年至1998年之間出版的五本哲學專著系列。

這些書是由非人類智慧生命RA通過通靈方式進行撰寫,在該過程中, 唐.埃爾金斯(Don Elkins)擔任提問者, 吉姆.麥卡提 (James McCarty)擔任抄寫員,卡拉·魯克特(Carla L. Rueckert)擔任RA的通靈管道。 這5本系列書籍提供了提問者和RA之間對話的評論和完整記錄,後者被描述為由融合了一個統一意識的整個外星生命文明組成的實體。

作者們自我介紹

唐.埃斯(Don Elkins | 1930-1984)

1930年出生在美國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市。他有機械工程的學士和碩士學位,也有普通工程學的碩士學位。他也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 作為物理學和工程學教授,他在路易斯維爾大學工作了12年。在朝鮮戰爭期間,他曾在軍隊服役。 1965年,為了更好地進行他喜愛的UFO,和超自然現象的研究,他轉到航空公司服務作為一名飛行員和機長。 

1955年,他獨自開展了愛與光研究會( L/L Research )的工作。用催眠技術研究靈魂轉世,駕駛他的私人小飛機在美國各地調查 UFO 和超自然現象。 1962年開始利用人體作為接受器進行和外星人接通的研究。這是和卡拉合作的開始。   

卡拉.魯科特 (Carla Lisbeth Rueckert | 1943-2015) 

生於 1943 年伊利諾州的森湖市( Lake Forest )。她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市( Louisville )成長。她在路易斯維爾大學獲得英語文學學士的學位,緊接著在斯博丁( Spalding )大學獲得圖書館服務的碩士學位。她與詹姆.麥克卡提( James A. McCarty )於1987年結婚。魯科特女士自 1974 年開始成為通靈的管道。她的第一本書是與唐.艾爾金斯( Don Elkins )共寫《幽浮的秘密》( Secrets of the UFO ),於 1976 年出版。

之後她也寫了《通靈手冊》( A Channeling Handbook )和《流浪者手冊》(Wanderers Handbook )。她出版的通靈作品包括《一的法則》( The Law of One ) 卷一到卷五,該書也被稱為「 RA 資料」( RA Material ),以及最近的作品《每日箴言》(A Book of Days)。她也在 www.religionandspirituality.com 寫博客,博客的名字是《大宇宙小靈媒》( A Small Medium at Large )。她的寫作和通靈書稿可以在愛 / 光研究中心的網站找到: www.llresearch.org 。讀者可到 www.bring4th.org 線上商店訂閱她的作品。 

吉姆斯.麥卡提* (James McCarty | 1947- Now)

出生在美國的內布拉斯加州。從內布拉斯加大學 獲得 學士學位,在佛羅裏達大學獲得早期兒童教育的碩士學位。 1972 年他在肯德基州中部成立有 132 英畝的岩溪研究與發展實驗室,從事最接近他內心深處的工作:人類的演化。他一人獨居,種植食物,冥想研讀,有六年之久。  

1978 年,吉姆聽說了愛 / 光研究中心,先是從當地參加他們周日晚聚會的人那裏得到的消息,後來聽到了登恩和卡拉錄的廣播節目。他從馬裏恩郡的冥想團體帶一些人來參加卡拉的冥想小組。兩次後,小組其他成員不再過來。但吉姆仍每周來回開車 140 英裏( 220 公裏)來參加冥想。 1980 年秋,他參加到俄勒岡州一個研究小組,就是肖克利( Paul Shockley )小組,他們稱他們接通了和愛德格 – 凱西 (Edgar Cayce) 接通的同一個源頭。兩個月後,吉姆決定賣掉土地,和登恩、卡拉合並。從馬裏恩到俄勒岡,再到路易斯維爾市,一共旅了5,000英裏 (8,000公裏)。三個星期後,RA出現,一的法則開始傳遞。 

RA -埃及金字塔建造者

根據RA自己陳述,他是進化到第六密度末期的一個統一意識社會記憶複合體社會記憶複合體是指在這個社會裏所有個體融合成一個整體意識。比如說,在這個社會裏不存在其它極性,所有問題,包括悖論 (Paradox) 都有一個清晰的答案。這就是“所有事物為一,所有生命為一” 或一的法則的概念。 

金星,也就是RA的社會記憶複合體來自的星球,早在二十六億年前完成其第三密度的演化。 目前,RA屬於第六密度的末期,準備進入第七密度的高度文明實體。

埃及金字塔約在兩千三百年前,由RA社會記憶複合體 (行星聯盟成員) 以思維形式 (thought-form) 所建造。

問:誰是 RA

RA 自我介紹:

  1. 我們屬於一的法則。在我們的振動中,極性(Polarity)是和諧的。複雜的事物被簡化。矛盾(paradox)有解答。我們為一。這就是我們的本質與目的。
  2.  我們在你們星球出現的曆史十分久遠。我們曾經數次傳遞一的法則,合一(Unity)法則,單一(Singleness)法則給你們人類。雖然成功的比例不一。
  3.  我們曾經在你們星球上行走,我們看過你們人類的面貌。
  4.  然而,我們仍會待在這裏。因為我們覺得必須為曾經造成一的法則被扭曲這件事負起很大的責任。
  5.  這個振動是我們的身分,我們是一個群體,或者你稱之為社會記憶複合體。曾與你們稱之為埃及人的族群接觸過。當時,我們跟一位掌權者講述一的法則。他聽懂了,並且頒布一的法則到全國。
  6.  然而,那個時代的祭司與人們很快地扭曲了我們的訊息,剝奪了一的法則原本蘊含的憐憫心。

 埃及金字塔的建造者和目的?

RA:我是RA。 更大的金字塔是我們利用 “一” 的力量建造的。 石頭是有生命的。 你們文化中的心/身/靈複合體扭曲,還沒有如此理解它。 建造金字塔的目的有兩個:

首先,為那些希望成為 “一法則” 淨化或啟蒙管道的人提供一個正確定位的啟蒙場所。

其次,我們希望仔細指導同修們,為他們尋求幫助的人和地球本身發展出一種治癒方法。 一座又一座的金字塔由水晶和啟蒙者充電,旨在平衡獨一創造的傳入能量與行星心/身/靈複合體的眾多扭曲。 在這項努力中,我們能夠繼續聯盟內的兄弟透過建造其他含水晶結構所完成的工作,從而完成共同形成了一种环绕地球表面的网络结构。

RA 與地球聯絡的過程

RA:“第一次嘗試接觸是在75,000年前。幫助馬丁人 (火星人) 來地球。下面是在58,000年前幫助姆(Mu)文明。再就是13,000年前幫助亞特蘭提斯 (Atlantis)。再者,在11,000年前幫助埃及人和南美人。7,500年前幫助南美人。還有是行星聯盟中的另一些群體,在2,300年前幫助埃及人。在經驗周期剩下的部分,我們從未離開你們的第五次元。並在最後的小周期持續工作著,准備收割”。

花心思認為,所謂高靈或人們稱為的 “神”,其實就是進化極高文明的實體。宗教與神明是古人對未知文明崇拜的產物。因為人類對 “神” 缺乏瞭解,形成迷信,繼而崇拜。因為崇拜才形成了宗教與神明。事實上,RA種族早在一萬多年前來到埃及,建造了舉世聞名的金字塔;並嘗試傳播一的法則。可惜,當時的人把他們視作神靈,不但沒有利用金字塔的治療功能為大眾服務,相反,金字塔被權貴們占為己有。RA認為,當年的嘗試是幼稚和失敗的。瞭解更多……>

筆者眼中的作者

為什麼既然有上述的自我介紹,筆者還要多此一舉?問得好!

因為,作者們除 RA 外,其實 CarlaJimDon 其實都是分別來自第六和第五密度化身的流浪者。開悟的流浪者們的共同特點就是謙卑。他們不會強調他們自己的偉大之處, 比如,如何犧牲自己去服務他人等。

2018年春,我拜會了仍然居住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 KY )的詹姆斯艾倫.麥卡蒂 (James Allen McCarty)。身穿牛仔褲、小個子的他,熱情地向我介紹了他吊滿小植物的房間裏值得留念的擺設,和堆滿一的法則書籍旁,正在工作中的助手 Gary Bean 與 Austin Bridges。詹姆斯單獨邀請我坐上他的舊車、由他駕駛,我們到附近的一家素食店共進午餐。席間,他問我讀完一的法則後的反應。看著他深邃的眼睛和似曾相識的面孔,除了腦海裏蹦出來的第一個印象 “偉大的流浪者” 之外,腦子變得空白,我居然一個問題也沒有向他提出。我們只是相互聊了一些家常……似乎,我已經得到所有問題的答案。我留意到,他非常懷念已故的妻子卡拉·魯克特(Carla L. Rueckert)和尊重亦師亦友的唐·埃爾金(Don Elkin)。一個多小時的交談仿佛在頃刻之間結束,但這謙謙君子的形象卻永遠地凝固在我的記憶裏……分別擁抱時,我不禁兩行熱淚灑在詹姆斯的肩膀上。我暗下決心,將來某一天,花心思能夠邀請到 “一的法則” 的原班人馬出席,在穿越時空的通靈現場集會中,回答讀者們所有的問題。但願這一天早日到來。

筆者認為有必要與讀者們分享一些你們可能忽略的重點:

三人組合高度和諧

Carla、Jim 與 Don 的三人組合,他們之間的愛、和諧與震動頻率吸引了RA群體的注意。與RA這快要畢業於第六密度的社會記憶複合體溝通必須是非個人的,換言之,必須是與一個集體進行;其次,這個集體必須是一個高度和諧共處的集體。Don, Carla 與 Jim 堪稱當時世上最佳的三人組合。

RA後來透露,Don, Carla 與 Jim 其實都是宇宙流浪者,其中一人來自第五密度;另外兩人來自第六密度。化身前相約舍身救助地球人類。他們三人的關系高度和諧,超越了常人所理解的友情……友情與愛情高度融合。 

自我犧牲精神

Carla、Jim 和 Don 除了吸引了代表正能量的行星聯盟以外,他們也吸引了獵戶座集團的注意。從與 RA溝通之初,獵戶座集團成員以各種方式破壞他們之間的溝通,試圖破壞一的法則的傳播。

筆者認為,Jim 的重病;Carla 多次死裏逃生;和 Don 的不幸死亡,都與獵戶座集團的嚴重幹擾不無關系。盡管Don 在表面上看,是自殺而亡,乃其自由意志的體驗。但筆者在冥想中觀察,強烈地感受到獵戶座集團的介入。正負勢力的較量在第六密度之下的空間裏永無休止。 

行星聯盟成員

RA認為:“一的法則是他們認為人類在曆史數千年的時間裏第一次,能夠通過一系列不失真的信息”。

 

一的法則來由

一的法則是由DON (唐.埃爾金斯)、CARLA (卡拉.魯科特)、和 JIM(吉姆.麥卡提) 的三人組合於1980年成功地與稱為RA,位於金星第六密度的外星文明群體接觸和通訊開始,他們一起合共舉行了一百零六場集會。這些資訊及錄音大約有30萬字。最後,全部的通訊經過整理,集結為五本書,並命名為:一的法則。一的法則亦稱為:RA Materials (資料)。

RA 的通訊直至1984年 Don 去世為止。

通靈、通訊(頻道)及其它

根據唐.埃爾金斯的敘述,我們研究小組采用 “調頻出神心電感應” (Tuned trance telepathy)方式與一個稱為RA的外星種族通訊。 我們使用英語,因為RA瞭解它,事實上他知道的英文比我還多。  RA在1萬1千年前降臨地球,好比是一個外星傳教士,其目的是幫助地球人的心智進化。 當時這個嘗試失敗了,RA從地球表面撤退,但仍持續觀察這個星球上的活動。 因此,RA對於我們的曆史,語言……等有高度的認知。

要瞭解RA的本質或許是最困難的事,RA第六密度的社會記憶複合體,由於地球接近第三密度進化周期的尾聲,這表示RA在我們前面三個進化周期(密度)之遠。 換句話說,RA的進化狀態超前地球人數千萬年之久,難怪1萬1千年前,RA與埃及人會有溝通困難。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於我們人類目前這個年代。

通訊方式

CARLA 利用身體作為接收器,接受RA的信息。筆者認為,RA與CARLA的通靈方式比較特別。它既不是以常見的通靈方式進行,也不是以出神 (Trance) 形式進行 (即不是由 CARLA 的靈魂離體,好讓RA能進入, 並使用 CARLA的身體),而是通過窄頻方式進行。 

窄頻通訊

窄頻方式就是,RACARLA雙方把通訊管道調頻至,只有他們之間才能接通的精准頻道。RA無須來到地球,而是從自己位於金星第六密度的空間裏,通過窄頻方式接通CARLA的身體,並以這個身體用作接收和播放的工具/管道。CARLA則在出神/離體 (無意識) 的狀態中,直至每一場通靈問答完成為止。她在無意識的狀態中完全不知道,也記不起所發生的任何事情。事後,CARLA也是通過回放錄音帶去瞭解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這種通訊方式的結果,以RA的話來說: “……這是他們認為人類在曆史數千年的時間裏,第一次真正能夠通過一系列不失真的信息……”。 

窄頻調頻

所謂精准調頻,RA說:“我們必須等到她被精准地調頻之後才能發聲。因為我們傳送的是窄頻振動”。此時,CARLA已經和埃爾金斯博士合作進行科學通靈研究二十年了。此前,她的工作都是在有意識狀態下做的。 

一的法則啟示

一的法則,與所有人思考的法則或律法大相徑庭。它既非長篇大論;也不咬文嚼字。它只簡單地陳述: “所有事物為一,所有生命為一“。這就是一的法則。

一的法則內容以問答形式記錄產生。而問答則由DON作為提問人,CARLA作為通靈管道,RA作答,JIM作為記錄員,以錄音方式記錄,加以整理。並試圖以最小的變貌完成。除非是違反了自由意志的原則,否則,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個清晰的答複。

一的法則的定義

它只簡單地陳述: “所有事物為一,所有生命為一“。這就是一的法則。

我們可以進一步理解為:它是每件事,每一個存在,每一種情感,每件事,每一種情況。沒有極性、沒有對與錯、沒有不和諧、一切為一。我們每一個實體都是上帝創造的一部分,最終我們將回歸為一。沒有彼此,沒有你我的分離。你就是我,我也是你。因此:

  • 你是統一體
  • 你是無限的
  • 你是愛/光,光/愛
  • 你是……

這就是一的法則。

筆者眼中的一的法則

在筆者眼中,在我們人類的曆史上(迄今為止), 沒有任何書籍, 或記載能比一的法則更為詳盡和清晰地以宇宙科學*的方式描述關於宇宙,以及靈性是如何進化的。嚴格遵守自由意志法則RA選擇有問必答的記錄形式,與三人組合完成了合共五冊的一的法則系列(錄音/書籍)。因此,一的法則有別於我們習慣順理成章結構,而是以比較跳躍式的風格形成。

一的法則在筆者眼裏,是最接近真理、最原型 、 形變最小的信息。真理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底。

其實,“一的法則” 早就在我們地球,這個星球以不同的形式和版本廣泛流傳。只是因為。最早的變貌是從一萬二千年前,那是RA第二次來到埃及,嘗試與當地人接觸,並傳授一的法則。除此之外,還在當地建造了金字塔,作為靈性的學習和治療之用。

金字塔並不是以人類所認知的建造方式進行,而是用意識或思想創造的。根據RA,他們在宇宙中穿梭,包括從金星來到地球是使用其意識。用意識來制造飛行服,並以意識建造飛行器。使用飛行服和飛行器的目的旨在保護他們的 “身體”。

一的法則中文譯本

一的法則原文是由英語形成。中文翻譯版是筆者幾乎看完一的法則原文時,瀏覽 L/L Reseach 時偶然發現,原來該中文 (繁體) 版早就由臺灣同仁 Terry Hsu 老師完成翻譯; 中文簡體版則由自謙為 “虛行 Sean” 的同修制作 。借此,筆者由衷地感謝在這個星球上默默傳頌一的法則的信使們。兄弟姐妹們, 筆者米樂夫子向你們的無私服務和謙卑脫帽致敬! 瞭解更多……>

建議不諳英文的讀者,可以到相關的網站閱讀,或將來在本網 “圖書館” 的頁面裏免費下載PDF版本。

問答篇

問一:佛法、聖經與一的法則有什麼關系?花心思屬哪一類學說?

花心思:一的法則乃宇宙法則。聖經、佛法、和新世代(New Age), 包括花心思都在嘗試傳遞一的法則。任何的傳遞形式都存有不同程度的形變或變貌。變貌的程度越小,就越接近一的法則的原貌。變貌越大,則曲解或形變越大,即離一的法則原型越遠。

花心思內容屬於宇宙科學類。它也可以歸類為哲學,或形而上學,甚至為科幻類。一切視乎人們的認知狀態。認知基於意識狀態或層次。瞭解更多……>

問二:一的法則是否就是真理,或解析真理的權威?

花心思:一的法則” 在我們眼中的確是最接近真理、最原型 、 形變最小的信息。其實,真理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底。 正如 RA 所言,我們只是造物主謙卑的使者。換言之,沒有任何個人或集體可以自稱為權威,除了造物主之外。花心思亦早已在 “宗旨” 與 “免責聲明” 中闡明此觀點。

冥想吧!尋覓吧!真相無處不在卻不尋無獲。 

問三:是否必須懂得 “一的法則” 才能畢業?

我們無須要完全懂得一的法則才能畢業。其實,一的法則是第五密度實體的必修課。但我們必須打開心輪,並且服務他人或自我, 達到一定的程度後方能畢業

注釋:

宇宙科學是指超越現代人類 (現代) 科學,即未來科學。如果讀者不同意或暫不理解此說法的話,可以把它理解為形而上學,或哲學, 甚至是科幻文章。

為方便起見,花心思以及筆者會以 Don, CarlaJim 分別稱呼或替代唐.埃爾金斯、卡拉.魯科特、與吉姆.麥卡提的中文譯名, 或相互替換使用。吉姆斯.麥卡提 (James McCarty) 也被簡稱為吉姆.麥卡提 (Jim McCarty)

下一章:自由意志法則 >

相關:意識家族意識及層次統一意識社會記憶複合體花心思心法行星聯盟獵戶座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