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主與創造
創造的過程,是形變的過程;熵增是自然的定律!
在試圖對抗熵增的過程中,我們開始瞭解宇宙……
– 米樂夫子
本章節主要是描述造物主如何創造宇宙,並且以什麼東西來創造眾多的宇宙。
造物主
在 “一的法則” 中,“造物主”不被描述為外部實體,這與地球上的宗教文本是為了讓人們理解所表達的不一樣。祂不是端坐在天堂寶坐,高高在上的上帝。相反,“造物主”相當於一種無處不在的智慧能量,或無限能量之源。它既存在於一切存在的東西之內,也包含在哲學裏所描述的不可分割的一體性中。在分離的感知基礎上用於學習,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體。這就是造物主。
造物主與創造者
造物主,雖然是約定俗成的翻譯或稱謂,但祂會給人聯想起,端坐在(天堂的)金鑾殿中、高高在上的主人;而我們則是祂的僕人。容易讓人產生高不可攀,遠不可觸的感覺。還有就是,人們必須要頂禮膜拜的印象。其實,這並非事實。
首先,造物主不是一個個體,而是一個集體或整體,一個至純、至浩、無遠弗屆、不偏不倚、難以形容的無限智慧能量體,是 “本源” 或主要來源的觀念;然而,祂又是無所不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存有;祂既存在於你我之內,也存在於萬事萬物和萬有之中。如上述所說,它既存在於一切存在的東西之內,也存在包含在哲學裏所描述的不可分割的一體性中。在分離的感知基礎上,用於學習,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其次,“創造” 包含了創造物質和非物質部分。物質部分,實際上是我們人類的空間/時間的幻象;非物質部分,如精神、能量、振動頻率等才是。簡言之,在宇宙科學裏或形而上學上,或在時間/空間中,物質是能量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可見,使用造物主或造物者,除了容易產生分離感或分別心之外,它們都並不是一個准確的用詞。因此,使用 “本源” 或 “創造者”,有可能是最貼近 “Creator” 的原意。但必須尊重這個事實,“造物主” 已被習以為常和約定俗成地使用。我們將在我們的文章裏,也會毫不例外地使用“造物主” 這個詞匯。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創造者、上帝或 “本源” 一部分,是創造者的 “合作創造者(Co-creator)”。瞭解更多……>
創造之初
造物主覺知創造就是無限,無限就是創造。通過聚焦,造物主設計了生命藍圖:造物必須包含生命結構、空間、能量與創造原則;它們必須能夠形變為萬事萬物,并能夠與不同層級生命兼容、能量和信息互換。於是,創造開始了……
創造
這個宇宙,是眾多宇宙之一,是由這一個無限的造物主-本身創造出來的 – 通過變貌它自己的能量到存在部分裏被稱為 “變形”。該過程每一次只發生一次變形 (Distortion),並按特定順序發生。
造物主首先創造了第一個複合物:“自由意志” 的形變;其次,又創造了第二個複合物:“邏各斯” 的形變;最後,又創造了第三個複合物:“智能無限” 的形變。
所有其它物質和形式來自這三種變形的相互作用。類似於全息圖或分形,創作的每一部分也是整體。這三樣東西,既包含了從精神形變到物質所需的複合建構的場域;又包含了能夠相互交換的能量。不僅如此,它們還包含了嵌合在内的 “創造原則”。瞭解更多……>
由於RA使用這個詞, “光” 的變形可以被認為是指:能量/物質與知識/智慧。
RA 將每個星系描述為一種稱為理則 (Logos) 的智力的創造。理則創造了許多子理則 (Logoi),星系(即星星和行星)。例如,一個子理則,就是我們的太陽。另一個是我們的地球,另一個是行金星,木星等等。子理則,反過來創建子子理則。人類就是,子子理則的一個例子。每個理則,子理則和子子理則,都是造物主的縮影。為了精神進化,理則創造了七個進化層次,並且,RA將這些層次中的每一個稱為密度。
同理,宇宙中有不同密度,空間; 理則,子理則,子子理則等都有自己的法則或律法,都有自己的聯盟。高密度的法則適用於自己密度及以下的密度和空間。高密度的聯盟管轄自己及以下密度的其它聯盟……等等。以此邏輯,慢慢地去理解宇宙眾生相。
創造宇宙
根據RA所描述,萬有的開始是無限元,即無限智能,或太一。此刻的無限元乃無聚焦和無差別。創造的第一件事是無限。從造物主覺察開始,並且渴望表現創造,並根據自己的經驗首先創造空無,即沒有極性的空間 -也就是我們稱為的宇宙形成之前的空無;造物主再根據自己個性化部分,一步一步地創造出,如創造者本身的各部分,和共用的原始資訊和思維能力,即創造者自身的意識統一體。但沒有完全複制自己的全部經驗。花心思理解其為自由意志部分,即第一形變。
形變 (Distortion)
形變或變形也被稱作“變貌”。之所以不使用諸如”失真”、”畸變”、或 “扭曲” 等字眼,主要是使用中性的,而非負面性質的描述。想象一下,從思維形式轉換成語言形式的溝通,其實就是一個形變的過程。是一種不同的表達形式。形變是必然的。
自由意志 (Free Will)
自由意志是造物主創造宇宙的第一個形變。如前所述,造物主渴望在創造中得以體驗自己。最初的形變就是自由意志。RA強調,以人類的幻像中,所有的經驗從自由意志法則或混肴法則中產生。換言之,我們所學習的這些經驗都是形變。
理則/愛 (Logos/Love)
察覺引導無限的聚焦進入無限智慧能量, 就是理則 (LOGOS), 也稱為創造性原則或愛。愛或理則乃創造的第二形變。
愛是造物主創造宇宙的第二個形變。愛也稱作理則。即自由意志尋找聚焦,聚焦點形成了第二個形變。RA把愛形容為,它除了是偉大的啟動者 (Activator) 外,還是主要的共同造物者 (Co-creator)。愛用它的智慧能量創造一組幻象或密度形態,好滿足它想要認識自身的智慧方式。HATONN 補充,愛是將光形成為你所知道的生物,行星,樹木,星星,空氣等形態的物質。這都是一種物質。這種物質只會受到愛的影響。愛是形成力 (the formative force)。
光 (Light)
光是造物主創造宇宙的第三個形變。RA把愛與光描述為,所有能量的來源是基於愛的自由意志的行動。所有能源的本質是光,包括內在的光,就是自我的守護星。這是實體的真實的本性。Latui 描述光是制造一切的物質。整個造物創作中的所有事物都只包含光。這是所有材料創建的基本構建塊 (the building block)。
每一次當行星聯盟成員與人類通靈者溝通時,總會說:”我們在無限造物主的愛與光中迎接你”。這就是說,他們在以造物主的愛和光中迎接通靈者, 行星聯盟成員用創造的唯一現有成分來問候:愛 -形成力; 光 -構建塊。
提示
RA認為自由意志、愛和光 -從這三個變貌產生許多,許多層次的變貌。每一個都有它自身的矛盾需要被整合。沒有一個比另一個更重要。考慮心/身/靈複合體的極性,內在光既是你存有的核心。它的力量相當於你尋求光的意志的力量。一個平衡的位置強化這個意志的數量。內在光覺察的數量需要達到一定的程度,以吸引來自南方磁極的向上螺旋攀升的內流光。
人的身體就是宇宙的縮影,是一個小宇宙。所有的生命除了與自己的星球緊密鏈接之外,也與理則和宇宙緊密相連。
備注:
整個造物創造中,只有光包含所有事物裏 -這是所有材料創建的基本構建塊。當我們用造物主的愛和牠的光來恭迎你時,我們用造物中唯一現有成分:“愛” -形成力,和“光”-構建塊 來你問候 -Latui(行星聯盟成員)。
欲瞭解更多的宇宙知識,請參閱 RA材料 (一的法則)、高密度信息、和博客裏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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