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貌 (Distortion, Morph), 在花心思文章和博客裏,也被稱為 “形變”、“變形” 或失真。在花心思文章或博客裏, 變貌或形變/變形並沒有使用 “曲解” 或 “失真” ,而是中性,不偏頗的方式,去形容造物主的創造 -變貌或形變。

在 “一的法則” 裏,“變貌” 一詞,是出現次數最多,使用較廣的一個詞語。形變或變形也被稱作 “變貌”。筆者相信, “一的法則” 翻譯者,之所以不使用諸如 失真畸變、或扭曲等字眼,可能是有意使用較中性的,而非負面性質的描述。但筆者的一位非常要好的同修(律師)友人指出,“變貌” 在中文上,容易讓人聯想到外貌或外形/觀上或局部的改變,而非整體。翻譯 “Distortion” 時,使用 “變形/形變”,或 “失真” 可能更為准確。尤其是針對在物質世界的人類,我們更注重外表,而不是內在或本質。

 

變貌 vs 形變 vs 失真

以思維/心靈感應形式轉換成語言形式的溝通為例,想象一下,不同密度之間的溝通,其實就是一個形變或失真的過程。 “Distortion” 更多地使用於宇宙創造方面。因此,它不僅僅是外表的改變,其實是形式、內容、意思,甚至是本質上和結構上的變異,由內到外,甚至整體上、本質上的改變(無論小或大)。因此,我們當然也可以理解 “Distortion” 為一個失真或扭曲的過程。當然,萬變不離其宗 -它依然是光。也許,失真、扭曲、或者是形變/質變/變異,或許更靠近原意的翻譯。無論如何,翻譯本身就是 “Distortion”,它是一門藝術,難有一個必然的翻譯定論。最後,還是交由讀者自己去理解,或品/玩味。其實,明白了就好!

形變越小,失真或扭曲程度就越小;反之亦然。

一的法則,造物主創造宇宙的第一個形變為 “自由意志”;第二個形變為 “愛”;第三的形變為 “光”。